美國(CPSC)玩具安全條例
美國(CPSC)玩具安全條例 沖擊試驗
:
1). 沖擊試驗地板:
1/8寸厚的膠地板,需符合聯(lián)邦的規(guī)格要求SS-T
2). 試驗方法:
a). 普通玩具或兒童使用的對象:
年齡 | 試驗物品的重量 | 沖擊次數(shù) | 沖擊時的高度 |
0-18個月(包含18) | <3 ± | 10次 | 4.5尺±0.5寸 |
18-36個月(包含36) | <4 ± | 4次 | 3尺±0.5寸 |
36-96個月(包含96) | <10 ± | 4次 | 3尺±0.5寸 |
b). 巨大的玩具或兒童使用的對象:
i). 試驗物品基部的面積是≧400平方英寸或試驗品的體積是≧3立方英尺的時候,試驗物品便視為巨大的玩或兒童使用的對象.
ii). 推試驗物品到剛過了試驗品的重心而令它自動跌到?jīng)_擊試驗地板上,共3次).
美國(CPSC)玩具安全條例 壓縮試驗
:
1). 壓縮試驗測試工具: 壓力磅
2). 壓縮試驗測試程序:
a). 玩具或兒童使用的物品表面能被兒童觸摸但在沖擊試驗不能測試便需要做壓縮試驗.
b). 壓縮測試圖盤應(yīng)放在測試物品平行的表面上.
c). 在5秒之內(nèi)加至適當?shù)膲毫?/span>,然后維持10秒.
年齡 | 壓力 |
0-18個月(包含18) | 20 ± |
18-36個月(包含36) | 25 ± |
36-96個月(包含96) | 30 ± |
美國(CPSC)玩具安全條例 扭力試驗
:
1). 扭力試驗工具: 扭力批
2). 扭力試驗測試程序:
a). 玩具或兒童使用的物品的任何部件能夠被兒童手指或牙齒抓牢的,便需要作扭力試驗.
b). 適當?shù)呐ち?yīng)在5秒內(nèi)平均地加在測試部位上作順時針的方向直至被扭曲至180度或已經(jīng)到達適當?shù)呐ちΡ阃V?/span>.
年齡 | 扭力 |
0-18個月(包含18) | 2 ± |
18-36個月(包含36) | 3 ± |
36-96個月(包含96) | 4 ± |
c). 維持2b的程序10秒.
d). 除去扭力令測試的部件回復原來的狀態(tài).
e). 在反時針方向重復2b和
美國(CPSC)玩具安全條例 拉力試驗
:
1). 拉力試驗工具: 拉力鉗
2). 拉力試驗測試程序:
a). 玩具或兒童使用的物品的任何部件若果能夠被手指或牙齒抓牢的需要作拉力試驗.填充玩具和豆袋亦包括在內(nèi).
b). 測試的玩具或兒童使用的物品是需要做完扭力試驗的相同的一個樣本.
c). 適當?shù)睦υ?/span>5秒內(nèi)平均加在測試部件主軸的并行線上.
年齡 | 拉力 |
0-18個月(包含18) | 10 ± |
18-36個月(包含36) | 15 ± |
36-96個月(包含96) | 15 ± |
d). 維持拉力10秒.
e). 重復
美國(CPSC)玩具安全條例 彎曲試驗
:
1). 彎曲試驗工具: 彎曲測試器.
2). 彎曲試驗測試程序:
a). 玩具或兒童使用的物品有金屬線或其它的金屬物料作為保持結(jié)構(gòu)的材料.
b). 測試的部件能被適當?shù)睦澢?/span>60度的弧度,適當?shù)睦?yīng)加在測試部件和玩具或兒童使用的物品的相交位置上的2 ±0.05寸,若測試部件和玩具或兒童使用的物品的相交位置上沒有2 ±0.05寸長,適當?shù)睦?yīng)加在測試部件的.
年齡 | 壓力 |
0-18個月(包含18) | 10 ± |
18-36個月(包含36) | 15 ± |
36-96個月(包含96) | 15 ± |
c). 測試部件用2秒的速度被嚴回作120度的弧度.
d). 兩個120度的弧度過程作為1次重復
咬試驗:
1). 咬試驗工具: 咬測器.
2). 咬試驗測試程序:
a). 測試物品的任何部位如果有≦1.25 ±0.05寸的長度而設(shè)計的輪廓在任何的角度可以放進口裹的厚度不超過1.25 ±0.05寸而深度不小于0.25寸,這測試質(zhì)量便需作咬試驗.
b). 測試物品需放在咬試驗工具上,而放置的深度是從測試物品的0.25至0.5寸之間zui脆弱的地方測試.
c). 平均地在5秒內(nèi)加壓直至所需要的壓力,接著維持10秒.
年齡 | 壓力 |
0-18個月(包含18) | 25 ± |
18-36個月(包含36) | 50 ± |
36-96個月(包含96) | 100 ± |
*. 只適用于在口裹的玩具或兒童用品.
美國(CPSC)玩具安全條例 尖點技術(shù)性規(guī)格
1). 尖點測試儀器.
2). 尖點測試程序:
a). 在正常使用及濫用測試程序的前或后,測試物品的任何可接觸到的點或角都需要做尖點測試.
b). 玩具或兒童使用的物品若有功能性的尖點而沒有其它非功能性的尖點便不包括在尖點技術(shù)性規(guī)格.但需要有明顯的標簽聲明有功能性尖點.
c). 將測試的點或角伸進尖點測試儀的槽溝內(nèi),加以
d). 測試的點或角若在裝配好的時候不能伸進尖點測試儀的槽溝內(nèi),那么測試物品便需要拆散來作試驗,若將測試物品拆散會影響測試的點或角的完整性,那些測試的點或角便需要被支持而令被測試的點或角的性質(zhì)接近裝配時的情況.
利邊技術(shù)規(guī)格:
1). 利邊測試儀器:
2). 利邊測試程序:
a). 在正常使用及濫用測試程序的前或后,玩具或兒童使用的物品上的任何可接觸到金屬或玻璃的邊都需要做到利邊試驗.
b). 玩具或兒童使用的物品若有功能性金屬或玻璃的利邊而沒有其它非功能性金屬或玻璃的利邊便不包括在利邊技術(shù)性規(guī)格,但需要有明顯的標簽聲明有功能利邊.
c). 將一層聚四氟乙烯造成的膠帶在沒有拉緊的狀態(tài)下貼上利邊測試儀器 的金屬棍子上一周,膠帶在金屬棍子上重復的部分不能超過0.01寸.
d). 測試的邊在接觸到利邊測試儀器金屬棍子上有膠帶時,應(yīng)加壓
e). 若測試的邊能割破膠帶不少于0.5寸,根據(jù)利邊試驗規(guī)格測試的邊便成為利邊.
美國(CPSC)玩具安全條例 細小物品規(guī)格
:
1). 細小物品測試儀器
2). 細小物品測試程序:
a). 任何玩具或兒童使用的物品故意或適合三歲以下兒童使用而擁有令兒 童窒息或咽下的危險便需要做細小物品試驗.這一個試驗在正常使用及濫用測試的前或后都需要測試.
b). 在正常使用及濫用測試之前,測試物品或測試物品可拆除的部件在沒有施加壓力下放進細小物品測試儀器.
c). 在正常使用及濫用測度之后,任何被拆除的部件亦都個別地在沒有施加壓力下放進細小物品測試儀器.
d). 若測試的部件在任何方向而沒有施加壓力下可*的放進細小物品測試儀器內(nèi),那一個測試的物品便不符合細小物品規(guī)格.
產(chǎn)品關(guān)鍵詞:美國(CPSC)玩具安全條例
版權(quán)所有 © 2024 昆山倍利精密儀器有限公司 備案號:蘇ICP備17013950號-1 技術(shù)支持:化工儀器網(wǎng) 管理登陸 GoogleSitemap